在1984年,美國國家健康組織根據失眠病程時間的長短分為以下三類:
- 短暫性失眠(transient insomnia):短於一星期,因重大壓力如考試、會議;情緒的激動如悲傷、憤怒,或時差反應、輪班工作交替時期都會對睡眠有短暫影響。
- 短期性失眠(short-term insomnia):一到三星期,這種失眠病因與上述的短暫性失眠有所重疊,只是時間較長,如喪偶、離婚、分手等,一時情緒上的衝擊需要較長時間平復。
- 長期性(慢性)失眠(long-term or chronic insomnia):長於三星期,大多有淺在病因,如身體疾病、精神疾患,或長期且巨大的壓力與事件之後遺症。若無仔細找出病因給魚適當治療,通常無法自行痊癒。
若失眠以性質分類的話也可大略分為以下三類:
- 入睡困難型(initial or sleep onset insomnia):躺床後超過三十分鐘仍無法入睡。
- 睡眠中斷型(middle or maintenance insomnia):無入睡困難,但無法睡得深,容易睡睡醒醒或醒來後不易入睡。
- 清晨清醒型(terminal or late insomnia):無入睡困難也不易中斷,但天未亮時就清醒且不易在入睡。